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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涂料廠負負責人因偷漏稅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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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2 中國聚合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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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各界關注的廈門賽考化學有限公司偷漏稅案近日在集美法院開庭,法院判處該公司補交稅款、罰款及滯納金共51萬元,公司實際責任人丁新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廈門賽考化學有限公司1999年在杏林注冊成立,主要從事化工建筑涂料的生產加工,屬外商獨資工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2001年2月,國稅局稽查人員接群眾舉報,著手對該公司的偷漏稅行為進行調查。 一張《產品出庫單》證實,該公司從成立至2000年6月30日,除銷售化學涂料外,還采用設置兩套賬、現金收取貨款不開票,或開具“大頭小尾”發票等手段偷逃國家稅款12.65萬元。國稅局當即做出補罰稅款的處理,但該企業只交了2萬元的稅款,便再也不繳納所欠稅款。 更為惡劣的是,從2001年3月開始,該企業每月進行納稅申報,但都未繳納所申報的稅款。3年內共欠稅款連同滯納金達23萬余元。年度偷稅最高比例達96%。國稅部門于2002年10月依法對該企業強制措施,查封、扣押企業部分材料設備。但該企業擅自撕毀封條,搬走設備材料,企業實際責任人丁新也銷聲匿跡。 公安部門于去年9月將丁新作為全國公安系統網上追捕對象,稽查人員和公安干警遠赴丁新的老家吉林市進行外調。廈門區劃調整后,集美區國稅局和集美公安分局經偵支隊仍對此案保持高度關注。4月,丁新在天津落網,其欠稅及發票違章罰款等共計12萬多元的款項,也于6月份全部追繳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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