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建的,還是報批的新建項目,凡是影響群眾生活質量的,不惜犧牲經濟發展也要堅決拿下!浙江省日前宣布,凍結12個地區一批污染嚴重的新建項目。
首批被凍結新建項目是:蕭山區東片印染和染化工業區的印染、農藥、合成制藥、染料、合成化工等項目;富陽市各類造紙項目;溫州市電鍍企業和電鍍添加劑項目;平陽縣水頭制革基地的各類鉻工藝制革項目;長興縣各類鉛鋅蓄電池項目;上虞市精細化工園區的硫磺制酸、固化劑、合成制藥、染料等項目;新昌江流域新昌嵊州段的各類制藥項目;東陽市南江流域的各類化學工業項目;衢江區沈家工業園區的竹料腌塘造紙以及合成制藥、合成化工、農藥原料藥等化學工業項目;黃巖區化工醫藥基地的染料中間體、醫藥中間體、粘膠劑、電鍍添加劑、油墨、染發劑等項目;椒江區外沙和巖頭化工醫藥基地的合成制藥、外購溶劑回收、染料生產和印染等項目;臨海市水洋化工醫藥基地的合成制藥、橡膠促進劑、農藥、染料等項目。
浙江省政府近日下發的《關于加強全省工業項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意見》鄭重宣告:在對工業項目逐步推行核準、備案和環評公示制度的同時,對一些污染嚴重的區塊、行業堅決“判處無期徒刑”。
浙江規定,今后在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前,將凍結省級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新的同類工業項目建設。同時,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一切建設項目;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及其它生態敏感區內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必須以淘汰等量產能為前置條件。對不同所有制的工業企業、對內資和外資項目執行統一的環保標準,堅決杜絕把降低環保標準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