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記者昨日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獲悉,我國將從9月20日起恢復進口源自日本的廢塑料。
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了解到,2003年底至2004年初,山東發生了自日本進口嚴重不符合《巴塞爾公約》和我國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的廢塑料案件。為保護我國環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廢物非法向我國轉移,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暫停辦理源自日本廢塑料進口的報檢和相關檢驗檢疫手續。
一年多來,中日雙方就案件的處理進行了多次磋商。今年8月,涉案的廢塑料已經退運出境,日本有關方面也對保證出口廢物原料應達指標采取了相應的整改措施,恢復進口日本廢塑料的條件基本成熟。因此,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從本月20日起恢復進口源自日本的廢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