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雙氰胺作出反傾銷終裁:對所有中國企業征收49.1%的反傾銷稅。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262000。
在本案中,歐盟委員會對寧夏大榮化工冶金有限公司(Ningxia Darong Chemical & Metallurgy Co., Ltd.,PRC,)、寧夏興平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ingxia Xingping Fine Chemical Co., Ltd., PRC,)和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ingxia Yinglite Chemicals Co., Ltd, PRC,)3家企業進行了實地核查,但未給予任何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待遇。
2006年8月17日,應國際知名雙氰胺化工巨頭——德國德固薩公司的申請,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雙氰胺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目前,我國有11家企業生產雙氰胺,寧夏有7家,占全國總產量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