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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遭退運 緣因致癌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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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4 中國聚合物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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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批出口德國的手推拖車輪胎,因被檢出多環芳烴(PAHs)含量超標而遭退運,這為我市相關出口企業敲響警鐘。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德國等歐盟國家已提早實施“PAHs指令”。 據悉,歐盟于2005年12月發布了2005/69/EC指令,該指令主要針對添加油和輪胎中的多環芳烴(PAHs)含量,并規定直接投入市場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輪胎的添加油所應符合的技術參數,該指令還要求歐盟各成員國應當于2006年12月29日之前制訂相應的法律、規章及管理文件。盡管“PAHs指令”生效日期為2010年1月1日,但是德國等國已經率先陸續實施該指令。 對此,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德國實施多環芳烴指令后,多環芳烴指令很可能提前在部分歐盟成員國蔓延,同時,英、法、美等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很可能跟進。我市相關輪胎出口企業應及早做好準備,一方面加強輪胎中PAHs含量的測試,另一方面,通過積極改進生產工藝,使用替代產品,保證產品中的PAHs含量符合進口國的要求。 PAHs是多環芳烴類的英文縮寫,通常存在于石化產品、橡膠、塑料、潤滑油、防銹油、不完全燃燒的有機化合物和煙霧中。但目前在鞋類材料中大量使用的PVC、PU、橡塑等也發現PAHs存在,很多電氣產品中也被確認含有PAHs。目前衛生組織普遍認為該類化合物具有致癌性、致突變性及生殖系統毒害性,PAHs已被歐盟歸為2類致癌物。 |
(責任編輯:李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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