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國家發改委將進一步研究制定規范焦炭出口的政策措施,涉及焦炭出口配額分配機制、企業出口資質標準及出口關稅調整等;同時,還將制定一系列促進焦化行業節能減排的措施,包括實施差別電價、水價、排污費等,相關優惠政策將向已公布的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的108家焦化企業傾斜。
上述《焦化行業準入條件》將從土地、環評、信貸等方面嚴把新上項目關,建立和完善落后產能的退出機制等。據悉,已公布的108家企業占焦炭總產能的40%左右。目前,第3批申請公告企業正在申報中。
點評:
上述多項措施表明,國家將從限制出口和淘汰落后產能兩方面對我國焦化行業實施整頓。該行業的發展現狀是國家進行整頓的加速器。
2007年上半年,在鋼鐵、冶金等行業快速發展的帶動下,我國焦化行業產能、價格同步提高。然而,其行業集中度卻有所下降,表現為重點大型鋼鐵聯合企業的焦炭廠產量占我國焦炭總產量的比重約30%,同比下降2.74個百分點,與國家提出的50%的目標差距拉大。加之,2007年下半年,隨著需求的回落和新增產能的釋放,我國焦化行業直面產能過剩的考驗。
國家即將實施的政策措施將引導我國焦化行業盡快合理發展,有助于化解行業風險,并從深層次解決行業弊病。預計2007年下半年,我國焦化行業將淘汰落后產能1000~2000萬噸,從而使行業得到初步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