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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對我國連二亞硫酸鈉反傾銷調查期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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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7 中國聚合物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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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國家商務部網站發布公告稱,近日韓國貿易委員會致函我駐韓使館,通報其將對中國產連二亞硫酸鈉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期由2007年8月14日延長至2007年12月14日。其原因是韓國貿易委員會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調查。
2003年8月2日,韓國對該案正式立案,涉案金額550萬美元。2004年6月23日作出終裁,對我征收11.78%~21.07%的反傾銷稅,征收期為3年。 |
(責任編輯:藍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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