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蘇省泰州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興化市420家廢舊橡塑加工企業污染問題實行市級掛牌督辦后,興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出臺了《關于開展廢舊橡塑經營加工企業專項整治的實施意見》,興化市工商局、環保局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廢舊橡塑經營加工企業專項整治的通告》,全面推動專項整治進程。
興化市各鄉鎮也迅速行動,統一村和單位部門負責人思想,研究制訂整治行動計劃,成立由鄉鎮負責人為組長,環保、公安、供電、工商、安全、環衛、城管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班子,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整治活動;突出工作重點,組織人員對加工企業逐一登門發放8部門聯合通告,宣傳相關政策,認真做好廢舊橡塑經營業主思想工作,爭取業主自行處理廢舊橡塑料原料、拆除生產設備、平整場地。對不按要求整治的廢舊橡塑加工企業,組織派出所、安全辦、企服站、城管隊、村干部采取強制措施,強行拆除生產設備、沒收生產原料、破除清洗池、切斷所有生產電源,并組織人員和機械對場地進行徹底清理平整,確保達到整治要求。
通過3個多月的整治,廢舊橡塑經營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8月22日,全市34個鄉鎮和省級開發區涉及的420家廢舊橡塑經營加工企業已全部取締到位。
為加強長效管理,興化市要求各鄉鎮做出3項承諾。一是明確責任。與相關村簽訂《廢舊橡塑專項整治長效管理目標責任狀》,明確村支部書記為本村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實行環保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環保工作不達標的村不得評為先進村,村支書不得評為先進個人。確保本鄉鎮無廢舊橡塑經營加工企業。二是強化管理。加強巡查和對本鄉鎮排污企業的監管,確保無違法排污企業。三是源頭控制。嚴格實行環保預審和“三同時”制度,不得為重污染企業提供電源和土地,堅決杜絕污染企業在本鄉鎮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