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8日起,巴西政府將對來自南共市的舊輪胎進口實行配額管理。按照新的規定,巴西將從南共市每年進口25萬只汽車用舊輪胎或翻新輪胎,其中從烏拉圭和巴拉圭分別進口13萬只和12萬只。此外,巴西還將從南共市每年進口2000只公共汽車或卡車用舊輪胎,其中從烏拉圭和巴拉圭各自進口1000只。新規定禁止進口各類摩托車和三輪車的舊輪胎。 根據世貿組織關于巴西與歐盟舊輪胎貿易爭端的最終裁定,允許巴西禁止進口歐盟的舊輪胎,但同時要求巴西也不能從南共市之外的任何市場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