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外交部長3月10日通過一份草案,決定終止對產自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聚乙烯醇展開的反傾銷調查程序,原定征收的臨時反傾銷稅子以免除。
由歐盟成員國外交部長通過的這份草案,還有待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才能生效。
據悉,歐盟委員會2006年12月決定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在2005年10月-2006年9月期間,出口到歐盟的聚乙烯醇展開反傾銷調查。2007年9月份,歐盟委員會決定,對這一產品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10%。聚乙烯醇是一種用途相當廣泛的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性能介于塑料和橡膠之間,它的用途可分為纖維和非纖維兩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