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國內企業為WEEE、RoHS指令撓頭,對EUP指令茫然之際,今日起實施的一道新的“綠色壁壘”再次擺到了國內出口生產企業和經銷商面前。
歐盟限制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指令已于6月27日開始正式實施。近日,已有多個省市的相關職能部門對外貿出口企業發出了此項緊急風險預警:限令實施后,將在很大范圍內對我國多個產品,特別是紡織品出口造成嚴重影響。
“綠色壁壘”不斷 何為PFOS?
PFOS指令是歐盟繼WEEE和ROHS之后,設下的又一道涉及面較廣的“綠色壁壘”。2006年10月24日,歐盟議會正式通過決議,規定歐盟市場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含量不能超過質量的0.005%,若等于或超過0.005%的將不得銷售;等于或超過0.1%的,其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將被列入禁售范圍,這標志著歐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該禁令的過渡期為18個月,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實施。此外,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地區也已經頒布了相關的法規,禁止該物質在某些領域的使用。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簡稱,是一種用途十分廣泛的化學物,又稱C8。因其同時具備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廣泛用于生產紡織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處理劑。還由于其化學性質非常穩定,被作為中間體用于生產涂料、泡沫滅火劑、地板上光劑、農藥和滅白蟻藥劑等。此外,還廣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滌劑、義齒洗滌劑、洗發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劑產品等日用化學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紙張表面處理和器皿生產過程,包括與人們生活接觸密切的紙制食品包裝材料和不粘鍋等近千種產品。
PFOS也是目前最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之一,可以通過呼吸和食用被生物體攝取,被普遍認為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持久累積性毒物。
PFOS指令的影響:出口成本再增 企業雪上加霜
禁令生效后,PFOS類產品的使用和市場投放將受到限制。據了解,直接受到PFOS指令影響的包括紡織品、皮革、造紙、包裝、印染助劑、化妝品等制造領域,尤其在紡織業中存在范圍最廣。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紡織品都需經過前處理洗滌,另外,如抗紫外線、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劑也含有PFOS。
紡織品服裝是我國支柱產業之一,歐盟是主要出口市場。禁令實施在即,由于我國還沒有研發出能完全符合歐盟對PFOS控制標準的紡織用助劑,因此紡織等輕工行業將面臨艱巨的挑戰。為了滿足PFOS禁令標準要求,紡織品生產企業須使用環保型紡織助劑,其生產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時,紡織品生產企業還需支付必要的檢測費用,這對疲于應對歐盟紡織品特保限制、歐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質檢測、人民幣升值及出口退稅調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紡織品生產企業,無異于雪上加霜。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曾于2007年年初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檢驗檢疫局和廣大企業關注這一指令,各地檢驗檢疫局也對此項指令進行了宣傳。然而調查顯示,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對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夠關注,甚至對自己產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限令一旦實施,這些企業必將在對外貿易中遭受損失。
近幾年來,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紛紛通過設定嚴格的環保指標等來提升進口商品的進入門檻,這已成為未來出口企業必須面對的一個大國際背景。國內企業雖對此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在人民幣升值及出口退稅調整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層出不窮的WEEE、RoHS、歐盟紡織品特保限制、歐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質檢測等指令,實在令國內企業心有余而力不足。業內人士分析,為了滿足PFOS禁令標準要求,紡織品生產企業必須使用環保型紡織助劑,其生產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時紡織品生產企業還需支付必要的檢測費用。這對于紡織品生產企業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應對之策及其建議
質檢部門加強宣傳。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應廣作宣傳,讓相關企業了解限令要求,同時也應制定相適應的產品標準和快速檢測方法,幫助廣大企業把好源頭檢測關,較好地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廣東檢驗檢疫局提醒,各相關企業要提高認識,加強警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有實力的紡織大企業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發和生產技術的升級改造,提高產品的環保要求,以應對將來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給企業發展帶來的影響。
相關企業積極應對。相關出口企業應盡快與歐洲進口商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加緊替代產品的選擇、試驗和應用,以減少指令實施帶來的損失。同時,出口企業應在信息收集、生產環節管理、相關標準制訂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相應的技術標準。企業自身還要提高產品的環保性能,在生產過程中既要注重材料的選擇,保證產品質量,更要增強環保和健康意識,更新觀念,跟上形勢發展的需要,適應市場變化。注意收集相關信息,根據最新信息調整生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