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1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海洋油氣勘探鉆采工程和運輸裝備面臨發展新機遇。
船舶工業是為水上交通、海洋開發及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現代綜合性產業,對石油和化工等產業的發展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其中,海洋油氣勘探鉆采工程和運輸裝備是船舶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規劃》提出,將重點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持造船企業研究開發新型自升式鉆井平臺等海洋工程裝備,鼓勵開發海洋工程動力及傳動系統等關鍵系統和配套設備。
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為加快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必須采取積極的支持措施,穩定造船訂單,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產業平穩較快發展;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提高大型企業綜合實力,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加快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提升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設計開發能力。
會議決定,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將現行內銷遠洋船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長到2012年;抓緊研究出臺鼓勵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和單殼油輪強制淘汰政策;今后3年暫停現有船舶生產企業新上船塢、船臺擴建項目;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支持高技術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重點配套設備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