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
a按產品明示的施工配比(稀釋劑無須加入)制備混合試樣,并制備厚度適宜的涂膜。在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干燥條件下,待涂膜完全干燥后,對干涂膜進行測定。粉末狀涂料直接進行測定。
b液體樣品,按產品明示的施工配比制備混合試樣,先按規定的方法測定其含量,再折算至干涂膜中的含量。粉末狀樣品或干涂膜樣品,按規定的方法測定其含量。
c僅適用于溶劑型涂料。按產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測定。如稀釋劑的使用量為某一范圍時,應按照推薦的最大稀釋量稀釋后進行測定。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隨時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最初定型時;
產品異地生產時;
生產配方、工藝、關鍵原材料來源及產品施工配比有較大改變時;
停產三個月后又恢復生產時。
在產品標簽方面,包裝標志除應符合GB/T9750的規定外,按本標準檢驗合格的產品可在包裝標志上明示。
對于由雙組分或多組分配套組成的涂料,包裝標志上或產品說明書中應明確各組分的施工配比。對于施工時需要稀釋的涂料,包裝標志上或產品說明書中應明確稀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