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處罰不封頂
長沙市環保局局長黎建表示,為確保元旦及春節的來臨,從12月29日開始,長沙市環保局將對生產、使用和存放危險化學品等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環境污染應急預案的準備、實施情況,確保長沙環境安全。
黎建還特別提醒各單位一定做好各項預防措施。他指出,修訂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也對企業事業單位水污染事故應急方案和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作了規定,要求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要做好突發水污染事故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應當制定有關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同時,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罰款額不再設上限,按照事故級別,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分別以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的20%或30%計算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