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失與翻胎行業的發展——訪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周林燕會長
2009-5-27 來源:慧聰網
關鍵詞:周林燕 輪胎翻修
記者:目前我國翻胎行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周會長:我想先談談廢舊輪胎的回收管理問題,我們知道,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攀升,廢舊輪胎也來越多。專家預計到2010年我國可產生兩億多條廢舊輪胎。應該說,翻胎資源是非常豐富的,可是問題在于,我國的廢舊輪胎至今沒有一個完整的回收體系,回收市場缺少正規渠道,基本上屬于民間散亂收購的狀態。這就給輪胎翻新行業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諸如:舊胎翻新率低,造成資源浪費、污染環境,以及再生產品良莠不齊、應用市場價格混亂等等,有時幾乎到了失控的地步,甚至危及到正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尤其是廢舊輪胎的無序化回收,致使一些不合格的企業應運而生,從中牟取暴利。他們與正規企業爭奪資源,攪亂市場。一邊是劣質翻胎產品充斥市場,同時敗壞用戶對翻新輪胎的信譽;一邊是正規企業陷入惡性競爭,生產成本增加,無法維持正常利益,沒有利益還怎么發展?所以我說,輪胎資源回收是諸多問題的源頭和關鍵;而所有問題的癥結,卻是我們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或者說行業政策法規的出臺,長期滯后造成的。
記者:對于廢舊輪胎的回收管理問題,我國目前都出臺了哪些法規政策?
周會長:其實這方面已經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就是證明。該法案第四章再利用和資源化,其中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明文規定,對廢輪胎等特定產品進行拆解或者再利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家支持企業開展輪胎翻新。問題是大法有了,與行業相關的法規政策卻始終處于拖延狀態。比如早在2002年,李嵐清副總理就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作出過批示,要求制定行業政策、收費制度、回收體系、監管機制等管理辦法。于是到2004年又起草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全國政協委員朱坦在2006年也提案呼吁:盡快制定該條例。
可是到現在為止,條例已經修訂幾十遍了,一直沒有列入國務院法制辦的立法計劃。可能是條例本身不太成熟,也可能是立法牽頭過多,比如法改委、法制辦、環保部、工信部等等。總之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等了七年,條例也遲遲不見出臺。沒有相關法規,行業在解決具體問題時就有相當的難度,這既阻礙了輪胎回收加工利用,也不符合我國實踐循環經濟,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
記者:就行業發展來說,你講的這些難度還體現在哪些方面?
周會長:還有是現行稅收政策對于輪胎翻新行業的扶持不夠。目前我國對廢舊物資回收銷售是免征增值稅的,但利用廢舊物資加工不享受免稅政策。生產企業購入的廢舊物資,可按發票抵扣10%的增值稅額。前面說了,從事廢舊輪胎回收的主要是私營個體,根本出具不了發票。這就是說,一個優惠政策只實行了一半,這很不公平。雖然目前國家實施了一些這方面的稅收優惠,但是仍由于整個翻胎市場的格局所限,或政策本身設計不合理,操作起來極為復雜,收益者難以理解。對此協會將呼吁政策的改善,并對從業者做大量的宣傳和解釋工作,使他們受到實惠。
此外,還有個政府補貼的問題,由于沒有相關政策,在我國處理廢舊輪胎非但沒有補貼,反而還要花錢去買。目前1噸廢舊斜交胎的收購價要600多元;1噸胎冠膠條的收購價高達900多元;企業加上其他成本支出,幾乎無利可圖;由此可見,由于法律的缺失導致市場的不規范,既要從業者平白地負擔稅收,還因原料高價增加了成本,使得本來就是微利的輪胎翻新企業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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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