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四屆安全發展高層論壇上獲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正在加緊修訂。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司副司長劉強說,國務院法制辦已經提出了修改方案,近期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他強調,該條例的修訂,立足于強化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既著眼于長遠夯實危化品行業的安全根基,也為有效應對當前化工安全事故反彈的嚴峻形勢提供制度保障。
據了解,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完善了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措施,進一步嚴格了危化品經營的安全管理,補充完善了保障危化品運輸安全的規定,修改完善了危化品登記制度,完善了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同時,征求意見稿還增加了應當受到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并對相關違法行為提高了罰款的數額標準,加大了懲處力度。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舊版條例作了以下5個方面的具體修改和完善:將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修改規定統一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調整并公布;將“禁止用劇毒化學品生產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修改、完善了對無主危化品的處理措施,對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等危化品的內河的范圍也作了限定。
劉強強調,面對當前危化品行業事故發生率回升的嚴峻形勢,在加快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工作進度的同時,當務之急是各地應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和宣傳教育行動“三項行動”的部署,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全力推進安全生產的執法行動;持續開展危化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并全面開展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國家及地方安監部門將繼續大力推動危化品從業單位加大安全投入,積極推進高危險工藝化工企業自動控制及安全聯鎖裝置安裝改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