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控股股東佛山市塑料工貿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工貿集團")于2009 年6 月15日與廣東省廣新外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新集團")簽訂了《關于佛山塑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國有股127,307,201 股股份轉讓給廣新集團。股份轉讓的具體情況詳見2009年6月18日刊登的工貿集團《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和廣新集團《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本公司于2009年7月22日股市收盤后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產權[2009]551號《關于佛山塑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轉讓所持股份有關問題的批復》,經國務院國資委批準,同意工貿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127,307,201股股份在依法解除凍結和質押后轉讓給廣新集團。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