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宣布,自29日零時起下調汽油和柴油價格,每噸降低220元,相當于汽油每升降低0.16元,柴油每升降低0.19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油價調整通知,此次成品油價格調整是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的。
通知要求,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供應價格每噸均降低22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510元和577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
通知指出,供鐵道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6910元和617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根據通知,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降低。發展改革委還公布了調整后的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平。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這份通知要求,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確保市場供應。同時,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成品油價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決定降低成品油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均降低22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510元和577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調整后的成品油標準品價格見附表一。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