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10月8日劇毒危化車輛禁止進京
2009-9-15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
從2009年9月15日0時起至10月8日24時止,北京市將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行機動車采取一系列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公安部國慶60周年環京"護城河"交通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會上消息,為保證新中國成立60周年北京國慶慶典期間本市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北京交管部門聯合本市外圍周邊省區市即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山東、河南等,形成環京"護城河"交通安全保衛體系,在北京周邊地區,進京檢查站,禁限區域周邊層層設立檢查站點,形成幾道防線,加大對外埠進京車輛的管控力度。據悉,公安部及各省區市相關交管部門的領導出席了會議。
據了解,為了加強環京周邊地區外埠進京車輛的管控,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依法下發了《關于國慶期間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本市及外埠進京機動車采取以下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自2009年9月15日0時起至10月8日24時止,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每天6時至23時,禁止在四環路以內道路(含四環路)行駛。
確需上路行駛的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須經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并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件后,按照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二、外省、區、市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但持有經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屬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還須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證件的,可按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三、外省、區、市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禁止在北京市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
四、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禁止在北京市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但以下車輛除外:
(一)"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蔬菜、水果,水產品,畜禽,肉、蛋、奶等)、郵政專用貨車;
(二)經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為北京市運送生產生活物資的車輛以及為國慶慶祝活動運送物資的車輛。
上述車輛,須持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交通強制保險憑證辦理進京貨運通行證件后,方可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但每天6時至24時,禁止在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
"綠色通道"車輛可在各進京檢查站直接辦理通行證件;其他車輛須經聯合公共服務窗口審批后辦理通行證件。每天6時至24時,遇有特殊情況需進入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的,均須經聯合公共服務窗口審批后,辦理通行證件,并按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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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