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湖輪胎韓國法人向主要債權銀行-產業銀行提交了債權金融機構共同管理(下稱結構重整)申請。
根據韓國的法律錦湖輪胎韓國法人投資的錦湖輪胎海外法人并非結構重整的對象,所以錦湖輪胎中國銷售法人以及生產工廠不受錦湖輪胎韓國法人結構重整的影響,能持續進行正常的生產和銷售活動。
錦湖輪胎中國法人以一個銷售法人和三個生產工廠組成,作為錦湖輪胎韓國法人最為重要的海外事業基地,是獨立的法人。中國生產的輪胎中60%由中國銷售法人在中國內地銷售,其余40%出口到歐洲等世界主要市場,出口將隨全球經濟回暖而增加。隨著世界第一汽車大國的中國汽車產業發展,OE(新車配套用)及RE(替換用)銷售也將會持續成長,錦湖中國輪胎作為國內業界第一位的輪胎企業,以更好的品質和更好的服務帶動市場。在此錦湖輪胎中國法人表明經營各自的事業不存在任何問題。
據錦湖(中國)輪胎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金炳椎介紹,錦湖輪胎韓國法人已取得96%的工廠運轉、適當的庫存降低、確保三個月的銷售訂單,銷售和生產方面的主要指標在快速好轉,也將會盡快完成結構重整,成為財務結構穩定的、健康的全球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