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禁AA氣體排放項目或促中國項目轉型
2010-11-29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三氟甲烷 己二酸
11月2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提案,要求2013年1月起,全面禁止特定工業氣體減排用于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EU-ETS)。作為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中該類項目最大的供應國,中國可能受到顯著影響。
該提案禁止的范圍包括三氟甲烷(HFC-23)分解項目和己二酸生產中的氧化二氮(N2O)減排項目。HFC-23是生產空調、冰箱制冷劑HCFC-22的副產品,對溫室效應的作用很強(達二氧化碳的1萬倍以上)。目前CDM執行理事會批準的19個HFC-23項目中,中國占11個。據2007年數據,HFC-23項目產生的“經核準減排量”(CER)占中國CDM項目產生的CER總量的96%以上。
這些項目產生的減排在經濟上是否劃算、是否反而引致了不良的環境后果,是近來國際上爭論的焦點。雖然仍存爭議,但歐盟委員會為了確保自己在環境問題上的聲譽,提出了這一提案。
歐盟的禁令意味著,歐盟企業不能將從發展中國家購買HFC-23和N2O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用在EU-ETS上進行交易,而這是此類減排項目最主要的需求來源。造成的經濟影響可能會很大。愛德華舉例,中國石油遼陽石化公司的N20項目每年產生1000萬個CER,按目前每CER市場價12歐元計算,每年的經濟影響就是1.2億歐元(人民幣10億元以上)。
但他也表示,相關的經濟損失在中國項目方和歐盟購買方之間如何分擔,取決于具體的項目合同細節。比如有的合同可能規定,買方必須購買項目產生的所有減排量,不管法律如何改變,那么中國的項目方就不會有損失。另一方面,有的買家可能在市場上購買了遠期合約,則已經對沖了風險。
HFC-23和NO2項目在歐盟遭拒,或將促使中國CDM項目的轉型。“實施(HFC-23)此類項目只能帶來減排量上的收益,而不能帶來先進的技術,對促進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作用也較小,而且HFC-23減排帶來的巨大CERs收益,嚴重阻礙了中國能效項目、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發展。因此,未來中國優先領域的CDM項目合作必需加大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 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后劉蘭翠和中國科學院預測科學中心吳剛2007年3月發表于《中國能源》上的文章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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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