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發電期待法律支持
2010-12-27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廢舊輪胎
目前,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之一,汽車輪胎的消耗量也是與日俱增,接踵而來的大量廢棄輪胎該如何處理才不會導致環境污染,已經成為一個嚴峻的現實問題。近日,由韓國錦湖韓亞集團在位于天津的錦湖輪胎(中國)研發中心有關科研人員建議,我國輪胎制造業可以引進利用國際上比較成熟的廢棄輪胎處理項目——輪胎衍生燃料(TDF)廢舊輪胎再利用熱合并發電項目,來解決這一環境問題。該項目需要我國政府制定一些能源供給法的法律和廢輪胎作為燃料來使用的相關環境法。據悉,發達國家早已制訂了相關法律來進行資源再利用和保護環境。
廢舊輪胎的高熱值使它成為水泥廠、發電廠、紙漿廠和造紙廠等能源密集型產業很好的替代燃料。據美國環境保護署,輪胎在燃燒時產生的能量和石油一樣多,比煤炭多25%~50%,而比木材多100%~200%。廢輪胎已用來作為煤炭和木材的補充燃料。這些年來,越來越多的燃燒廠使用廢舊輪胎,不僅因為它們的能源含量高,而且還因為它們比煤便宜,產生的排放更清潔,以及水分含量低。據測試:輪胎灰分殘留物含有的重金屬比一些煤要少,以及輪胎燃燒排放的氮氧化物比高硫煤燃燒排放的要少。
每一條廢舊輪胎的75%都可以用于這一項目的發電,剩余原料中的橡膠粉、鋼鐵等還可回收再利用。據悉,錦湖韓亞集團下屬錦湖石油化學投資近5億美金開發的利用廢舊輪胎發電項目已開始進入商業運營階段。該項目的一條生產線每年可處理1400萬條廢舊輪胎,9萬噸TDF燃料產生的發電量相當于燃燒20萬噸煤炭。通過這一項目,可以讓大量的廢舊輪胎不再被拋棄在大自然中污染環境,從而實現再生利用,同時又可產生清潔的再生能源,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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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