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聚氨酯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發布單位:西圖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22日
一、說明
西圖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受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委托對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聚氨酯材料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相關要求,現就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聚氨酯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向公眾進行第二次信息發布。
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西圖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對現階段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隨著項目實施進程及環評工作的開展,相關信息將完善或調整。
二、建設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拜耳材料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聚氨酯材料項目
(2)項目地點:上海化學工業區目華路82號
(3)項目所屬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
(4)項目內容
本項目新建PUR生產車間一座,項目的輔助設施包括辦公樓、倉庫、堆場、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等。本項目的公用工程全部由拜耳一體化基地基礎設施提供。
(5)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工藝先進可靠,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選址符合區域和環保規劃,在采取妥善、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建設項目污染物均可做到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不產生明顯影響,項目從環保角度評價建設可行。
三、項目可能的環境影響
(1)廢氣
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來自物料的揮發排放,擬采取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為通過集氣,將計量排氣、預混揮發排氣等廢氣送至活性炭吸附塔,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主要污染因子為TVOC。
(2)廢水
項目生產過程中無工藝廢水排放,僅有少量場地沖洗水。所排廢水符合工業區污水進入納污管網標準。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BOD5,SS和氨氮。
(3)噪聲
項目的噪聲源主要為新增的泵類、攪拌電機、風機等裝置。
(4)廢液及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和廢液主要有廢原料、不合格產品、廢氣處理廢活性炭、實驗固廢、廢包裝材料和員工日常的生活垃圾。
四、項目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治理措施
項目設計在易產生物料揮發的位置設置集氣裝置,將混合釜放空管排氣、計量密閉柜排氣及其他物料揮發氣引至活性碳吸附塔,經活性碳吸附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2)廢水治理措施
場地沖洗水匯集至所在場地的污水井,檢測達納管標準后進入基地有機廢水管網,送中法水務污水廠處理。
(3)固廢治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用塑料桶收集,暫時存放在固定的危廢臨時貯存點,當達一定數量后,送化工區太古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等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危險廢物處理單位集中處理。
一般廢包裝材料由資質廢物回收單位進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的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4)噪聲治理措施
擬建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泵類、攪拌電機、風機等裝置,擬通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噪聲源進行減震和隔聲處理,降低噪聲源的影響。
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十一五”化學工業科技發展綱要》,與國家及上海產業發展導向相符合。
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切實可行、有效;項目對周圍的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不會降低區域的環境現狀等級,環境風險在可接受水平。在本報告中的環保措施得到落實后,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簡寫本
本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同時在網上公示。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主要征求公眾對于建設項目如下方面的建議和意見:您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請簡要說明原因、您對該項目建設有什么具體意見。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及起止時間
本項目環境信息第二次公示時間:自信息發布起10日止。
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寫信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報告書簡寫本及環評工作結論的意見看法。
九、聯系方式
(1)環評機構名稱:西圖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2)評價機構地址:上海市虹橋路1號港匯廣場一座8樓(郵編:200030)
(3)評價機構聯系人:侯先生
(4)評價機構聯系方式:021-61132000fly-21cn@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