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成貿易壁壘新關注點
技術壁壘漸成主流
除了上述通報外,2009年以來,世界各國不斷出臺各種新標準,或對原有標準進行補遺、修訂或者變更,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影響較大。
如:2010年將要實施的日本版的REACH制度;美國《毛皮貼標法案》;歐盟對2010版Oeko-Tex100進行修訂補遺;印度成立了專家小組,制定皮革、紡織、玩具行業的環境遵行標準和進口標準;越南頒布《玩具安全國家技術法規》;俄羅斯、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將建立關稅同盟,預計將在2013年前對關稅稅率進行“升級”以保護產業的利益;沙特和意大利海關均出臺了針對紡織業、制鞋業和皮革類制成品的有關原產地的強制性規則......
以上列舉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無論是傳統出口市場,還是新興市場或者我們的主要競爭對手,不斷出臺各種法規標準無非就是想制造出口難度,以保護本國產業的利益。今后國際貿易爭端可能更多地會體現在標準上。
此外,金融危機使得全球失業率不斷攀升,出口企業的社會責任,自然、環保與勞工權利等問題也有可能成為新的貿易保護對象。與此同時,為了提高本國的出口而貶低本國的幣值,反過來又企圖用施壓的辦法來強迫別國的貨幣升值,也可算是貿易保護的一種做法。
WTO/TBT表現平淡
WTO/TBT協定要求各成員把本國的技術法規、標準和符合性評定程序等文件的草案在早期通過WTO秘書處轉發給所有的WTO成員,以便其他WTO成員有機會在草案階段對認為不合理的或影響本國貿易的通報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一旦有成員認為通報文件涉及的技術法規內容可能影響本國向通報國家的出口貿易,即可提出意見,當事國必須給予解釋。WTO/TBT協定通過上述安排,協調WTO成員之間的技術要求,以減少和消除國際貿易中因各國技術要求的不同而產生的技術障礙,努力實現國際貿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今年以來,WTO共發布545條通報,其中3條通報涉及紡織品和皮革業,有1條通報涉及服裝和鞋業,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占今年以來共發布通報數的0.7%。中國、泰國、印度尼西亞、哥倫比亞各發一條。根據往年經驗,WTO/TBT發布技術性貿易通報上半年數量均不多,到下半年往往會有爆發之勢。2009年下半年服裝類通報比上半年就飆升500%。
通報號 |
通報成員 |
通報標題 |
通報日期 |
G/TBT/N/CHN/20/Rev.1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
2010-02-10 |
G/TBT/N/COL/127/Add.1 |
哥倫比亞 |
補遺 |
2010-01-29 |
G/TBT/N/THA/333 |
泰國 |
2009年9月29日的標簽委員會通報(No. 27) 關于:標簽控制的包含石棉的產品(3頁,泰語和3頁,英語(非官方譯文)) |
2010-02-24 |
G/TBT/N/IDN/20/Add.1 |
印度尼西亞 |
強制性執行關于安全鞋的印度尼西亞國家標準 |
2010-01-29 |
盡管WTO等國際組織也相應推出了一系列協調各國的有關標準方面的措施,但仍要提醒廣大紡織服裝出口企業,目前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得來不易,出口產品不符合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從另一個側面影響了我國產品的世界形象,進而也會影響市場份額。再次提醒相關企業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詳細了解歐美關于兒童服裝上繩帶、小部件的安全項目的要求,嚴格按照歐洲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或提供相關證明,切實提高出口兒童服裝生產管理水平;二是在與客戶簽訂外貿合同時注意規避風險,不接受有缺陷設計,避免退運索賠等;三是企業應強化產品設計開發的安全項目審查,有條件的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的產品特點和出口要求,對服裝進行相關安全項目的檢測,增強企業的自檢自控能力,有效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