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說,該提案將送交部長理事會進行修改,審批期限未定。但議會發言人表示,審批時間取決于成員國之間的商談和其政治意愿,歐洲議會態度明確要盡快完成立法程序,因這項提案對消費者和紡織業很重要。
報道說,該項提案的內容,采納了2005年未被理事會通過提案的一些新建議,特別是在物流和條款的實施方面,提出在歐洲生產的紡織企業也要執行同樣的規定,提案效仿意大利將在今年10月份實施的法規規定,所有服裝在織、紡、后整理和制作完成的生產程序中,至少有兩道工序在本土完成的,需佩有“意大利制造”、“法國制造”或“歐洲制造”等標簽。最后提案還準備列入在違規情況下的懲罰條款。
報道說,歐盟委員會將根據歐洲議會的提議,從現在起至兩年內,將就紡織品加入新的標簽條件起草立法建議,即產品的保養、關于健康信息(易燃性、介紹用材的變應原)和社會保障(protection social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