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華紡紗用聚酯纖維反傾銷調查做出仲裁
2010-6-18 來源:商務部
關鍵詞:聚酯纖維 反傾銷 南通三嘉 四川匯維仕 寧波大發
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TAC)在其近日發布第332號報告書中,對原產地或進口來源地為中國的紡紗用聚酯纖維(STAPLEPOLYESTERFIBRE,南非海關稅則號碼5503.20)反傾銷調查做出終裁,并已獲南非貿易工業部批準。
據此,南非發布了第33211號政府公告:自2010年5月28日起,對原產地或進口來源地為中國的該產品征收每公斤5.83蘭特的反傾銷稅。但有如下例外:對浙江華盛(ZHEJIANGWAYSUN)公司生產和/或出口的該產品只征收每公斤0.93蘭特的反傾銷稅;而對慈溪江南(CIXIJIANGNAN)、南通三嘉(NANTONGSANJIA)、四川匯維仕(HUVISSICHUANG)和寧波大發(NINGBODAFA)等四家企業所生產和/或出口的該產品則不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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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