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美國、新加坡、歐盟和韓國的丙二醇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由于自美國、新加坡、歐盟和韓國進口的丙二醇未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而且也不存在損害繼續發生的可能,因此決定取消上述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053200。 2003年8月,印度對原產于美國、新加坡、歐盟和韓國的丙二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4年8月,印度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09年3月,印度對原產于美國、新加坡、歐盟和韓國的丙二醇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