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8月31日報道 隨著我國碳強度下降目標即將分解到地方,探清全國各省碳排放“家底”則成為目標分解的首要問題。對此,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教授方精云和其研究團隊,日前拿出了一份有力數據。
即《1995-2007年我國省區碳排放及碳強度的分析》(以下簡稱《報告》),該報告對2005-2007年,中國年均碳排放量進行了“摸底”,并分別給出了各省市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碳強度的“榜單”。
“這項研究是在去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之前,為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國際政治談判提供科學依據而作。”方精云對本報記者表示,該課題屬中科院學部評議咨詢項目,不過,對各省碳強度的分析,是哥本哈根會議后才進行的。
但需要厘清的是,該研究中所述“碳排放”、“碳強度”中的“碳”并非指“二氧化碳”,而是“碳”。
“使用單獨的碳和二氧化碳計算,這兩種方式在國際學界都通行。像CDIAC(美國能源部橡樹嶺國家實驗室二氧化碳信息分析中心)就用碳來計算,而國際能源署和美國能源信息署則喜歡用二氧化碳。”課題參與者之一、北大城市與環境學院的研究員岳超對記者解釋。
也就是說,根據分子量的不同,后者是前者的3.67倍。依此,二者數據可互相換算。
中西部多屬高排放低增長
在方精云遞給有關決策部門的這份《報告》,首先對全國的“碳排放量”給出了大致輪廓。
《報告》顯示,2005-2007年,中國年均碳排放量為16.7億噸,其中東、中、西部地區占全國碳排放的比重分別為49%、34%和17%。
其中,排放量最高的4個省份是山東、河北、山西和江蘇,碳排放均在1億噸以上,四省排放之和占全國排放量的31%。
其次,《報告》也給出了各省人均碳排放量情況。即全國人均碳排放量為1.35噸碳/年,區域排名由高至低依次為東部、中部、西部。其中,山西、內蒙古、寧夏的人均碳排放最高。
而在碳強度(碳排放總量與GDP或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榜單上,山西和寧夏分別處在“狀元”和“榜眼”的位置,并且是所有省份中僅有的兩個碳強度超過2噸碳/萬元的省份。
同時,貴州和內蒙古,二者均超過1.5噸碳/萬元,遠高于0.75噸碳/萬元的全國平均水平。
此外,《報告》顯示,北京、廣東、上海的碳強度最低,僅為0.3-0.4噸碳/萬元。“總體而言,中部和西部的碳強度相差不大,均遠遠高于東部地區,約為后者的2倍。”岳超稱。
從方精云的研究看出,碳強度與經濟發展水平沒有同比關系。
更值得關注的是,《報告》把各省的碳強度與其經濟發展水平做了對比,發現其呈現出不同的關系。
即在1995年-2007年間,以碳強度為水平軸,以經濟增長率為垂直軸,以全國平均碳強度0.8噸碳/萬元及經濟年均增速10.9%為分界線,可將各省的經濟發展劃分出4種模式。
其中看出,在東部省份中,除福建、海南屬低排放低增長、遼寧屬高排放低增長模式外,其余均為低排放高增長;而中西部省份以高排放低增長模式占絕大多數。
“這都是各省之間相比較而言,并不是說我國東部大部分地區都是實現了低碳增長。”岳超強調。
產業結構影響碳強度
既然經濟發展水平與碳強度并無線性關系,那么究竟是什么在決定碳強度?
根據方精云的研究,1995-2002 年我國碳強度呈持續下降趨勢,至2003 年時略有上升。而與此相關的,1994-2003年全國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所下降,2003年后快速增加。也就是說,產業結構的變化,是影響碳強度的因素之一。
即盡管在1995-2007年間,東部地區的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高于中西部地區,但中西部地區的高耗能行業占工業產值的比重卻遠遠高于東部地區,在2007年,這一差值竟高達10%。因此,這造成了中西部地區碳強度遠遠高于東部地區。
此外,能源資源稟賦也是碳強度的決定因素之一。
“一方面,由于碳強度較高的產業多為能源和資源密集型產業,能源資源豐富的省份發展這些產業具有比較優勢。”方精云表示,同時,由于國家長期以來對能源價格實行管制,能源價格低,導致能源的過度需求,同時推高經濟的碳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