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物質能開發或可借鑒瑞典經驗
2010-9-13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乙醇 生物能源
8日,第十四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在廈門舉行,瑞典政府投資促進署駐華首席代表陳永嵐表示希望借投洽會平臺促進瑞中雙向投資,希望與中國各地在能源環保、高端機械制造等領域進行交流合作。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指出,中國在生物質能領域應該與瑞典進行更多的合作交流,學習瑞典在生物質能利用方面的先進經驗。瑞典在生物質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策和發展戰略方面,領先于大多數歐洲國家,對生物質能源的利用形成了高校研究、政府支持、企業操作的運作模式,是全球生物質能利用比較成功的國家之一。
早在2006年,瑞典政府就向國際社會承諾:將在2020年后全面使用生物質燃料,放棄使用石油燃料,并完全擺脫對石油的依賴,成為地球上第一個全面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無油國。這是“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然而到2007年底,瑞典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占其能源消耗總量的53.6%,在從1990年到2007年間瑞典經濟增長48%的同時,溫室氣體排放量卻減少了9%。
瑞典生物質能利用之所以領先全球,首先在于瑞典政府的重視。瑞典政府為了促進生物質能技術的研發,建立了完整的政策法規,促使企業進行生物質能技術的研發與創新,并給予財政支持。在1998-2002年間,瑞典就投入了25億瑞典克朗用作長期的氣候研究和投資,在2003年又提供3億瑞典克朗基金給交通和能源部門用作改善氣候環境。在政府及巨額投資支持下,瑞典生物質能利用技術得到迅猛發展。
其次,在投入巨資對生物質能利用技術進行研究的同時,瑞典還設立了國家級生物質能技術研發機構,負責對生物質能市場進行研究并制定相關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從固體顆粒燃料到生物柴油、燃料乙醇都有嚴格的質量標準。對使用生物質能產品的燃燒爐、氣化爐、運輸工具等也進行改造、示范。有了標準,才能生產出合格、合符市場需求的產品。
最后,瑞典政府還對生物質能利用給予稅收減免優惠,對生物質發電給予電價補貼。瑞典是能源稅較重的國家,但對生物質能開發項目和產品免征所有能源稅。對生物質能發電,政府給予0.9歐分/千瓦時的發電補貼,并大力推行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提供高品位電能,以滿足供熱需求。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生物質能利用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我國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的研究投入相對不足,這與我國技術研究體系的不完善有關。借鑒瑞典經驗,我們還需要加大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研發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使研究機構和企業都參與進來,共同解決我國生物質能利用的技術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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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