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中石化高層在香港舉辦的公司半年報業績說明會上透露,國家正在對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評估,并擬對成品油定價機制做出調整。市場隨后就國家將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傳言不斷。
就此,中國證券報記者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求證,對方稱,從公布《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之日起,價格司就開始了對該機制進一步進行優化的評估工作,成品油定價機制逐步走向市場化,肯定是未來的改革方向。但是,近期是否就該機制做出調整以及如何調整,發改委價格司方面并未作明確表態。
招商證券認為,如果像市場預期的那樣,國家縮短成品油價格調整的時間窗口,對于中石化、中石油而言,將大幅提升其煉化板塊的盈利水平。
質疑現行定價機制
來自卓創資訊機構的數據顯示,自今年6月1日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下調之后,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震蕩,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上述震蕩局面就使得三地原油價格移動變化率兩度越過國家規定的“4%”調價紅線。但發改委并未根據國際油價變化對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做出相應調整。市場對成品油定價機制執行標準的疑問由此而來,甚至有機構稱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經“名存實亡。”
2009年5月出臺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國際市場三地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發改委價格司即可相應調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價格。
針對最近兩次未及時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發改委方面給出的解釋是,根據發改委的測算標準,三地變化率尚未達到4%的調整幅度。
一直以來,成品油定價機制標準模糊,廣受業內人士詬病。管理辦法中并未公布基數、加權數等油價調整的國際主要參考函數項。發改委只是在辦法頒布后的官方解釋中稱,油價調整將“考慮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國家發改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有關成本費用參數”。因此,市場分析機構給出的變化率,只能采用類似標準,必然與發改委的測算標準有不一致的地方。
市場調整窗口時間過長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認為,從2009年5月我國實施新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以來,我國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關聯性進一步增強,與國際原油價格的波動更加緊密。但是同時,新的價格機制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首先是成品油價格22天的調整周期太長,使國內成品油價格的調整往往滯后于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國內成品油價格容易錯過調價時間。另外,4%的價格平均移動幅度過大,無法明顯反映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波動頻率,也容易造成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步伐的滯后。
目前國內原油出廠價完全由企業按照國際油價變動情況,每月進行調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價、成品油價格卻不提,或原油降價、成品油卻不降的情況出現,煉油生產企業原油進價與成品油銷價不匹配,不利于產銷銜接。
其次,現行成品油定價體制下,煉油工業受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波動而無法實現應有利潤,同時國內消費者也無法在成品油消費中獲得優惠,抑制了成品油消費,不利于我國石油產業的發展。
相關數據顯示,2008年底實行新的成品油價格機制以來,國際油價從每桶45美元左右升至今年8月中旬的76美元左右,累計漲幅近70%。而同期國內油價經過六升四降共10次調價,累計漲幅不超過30%。
從中石油、中石化發布的2010年上半年業績報告中可以看到,與勘探和開采業績大幅增加相反的是,兩大巨頭煉油板塊均出現不同程度的盈利下降。其中,中石油煉油板塊上半年實現經營利潤54.58億元,比上年同期171.92億元降低68.3%;中石化煉油事業部實現經營收益57億元,同比降低71.4%。
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中石油還是中石化,煉化板塊利潤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油價格上升、煉油盈利空間下降所致。而這其中,22天的窗口周期過長造成的成品油零售價調整不及時以及調整幅度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由于22天的窗口周期過長,國內油價真正調整往往已是一月之后,期間市場形成的調價預期容易帶來囤積居奇的行為,反而與成品油定價機制穩定市場的目的大相徑庭。
除此之外,國際市場變化并不完全反映國內市場,按其確定國內油價難以反映國內市場的真正需求,既誤導生產,也影響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