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蜀峰鈦業鈦白粉技術改造二次環評公示
2011-1-20 來源:好顏料網
關鍵詞:鈦白粉 蜀峰鈦業
公示單位:攀枝花蜀峰鈦業有限公司(二次環評公示)
項目基本情況:攀枝花蜀峰鈦業有限公司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攀枝花市工業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擬在攀枝花市釩鈦工業園區蜀峰鈦業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在原有2萬噸/年金紅石鈦白粉生產裝置的基礎上,技改擴建4萬噸/年鈦白粉生產線,形成6萬噸/年鈦白粉生產能力。該項目總投資1.5億元,經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備案號:[51040010120902]0062號),項目建成后,全廠將實現6萬噸/年鈦白粉生產能力。
本工程的主要污染源有:
(1)廢氣:鈦渣(礦)球磨粉塵;酸解廢氣(H2SO4霧和SO2);偏鈦酸煅燒尾氣(硫酸霧、SO2和含TiO2粉塵);閃蒸干燥尾氣(粉塵)等。
(2)廢水:偏鈦酸及包膜后TiO2的水洗、漂白、洗滌廢水;酸解尾氣洗滌廢水;酸解尾氣洗滌廢水;煅燒尾氣洗廢水;職工生活廢水等。
(3)噪聲:主要噪聲來自反應車間的羅茨風機、礦料球磨機、顎式破碎機噪聲;空壓機、真空泵運行噪聲;壓濾機噪聲;洗滌塔噴淋噪聲;干燥塔送風機、引風機、燃燒爐鼓風機等動氣動力噪聲;除塵器風機噪聲;污水處理站各類抽水泵運行噪聲等。
(4)固體廢棄物:鈦白粉裝置酸解泥渣;過濾渣;廢觸媒;廢酸中和沉淀渣;燃煤灰渣;脫硫渣(硫膏);煤焦油等。
針對以上的主要環境問題企業將采取經濟技術可行的環保治理措施,最終實現:
(1)廢氣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排放要求。
(2)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Ⅲ級標準排放要求。
(3)采用相應的消聲、隔聲、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并加強管理,確保噪聲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3類標準要求。
(4)工業固廢按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執行標準(GB18599-2001)處置。
項目將針對以上污染源及污染物采取相應的污染治理措施,以確保污染物的達標排放,防止固廢的二次污染。通過對風險裝置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時設置可行的應急預案,可確保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范圍內。
您若需進一步了解與該項目有關的環境問題,或想提環保方面的意見或建議,歡迎在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日內來電或來函與以下單位聯系。
項目建設單位:攀枝花蜀峰鈦業有限公司
林繼云18982325821
環評單位:四川省工業環境監測研究院
王薇
028-68221608
201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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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