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這是政府部門首次出臺專門針對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一項產業政策。
根據安排,到2015年,我國舊輪胎翻新水平將有較大提高。其中,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輪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廢輪胎資源加工環保達標率達到80%。再生橡膠年產量達到300萬噸,橡膠粉達到100萬噸。此外,還將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
針對翻胎業界呼吁的可翻新輪胎胎源嚴重不足的問題,工信部提出了加強源頭治理的政策措施,即提高新輪胎出廠質量,嚴格執行輪胎質量“三包”制度,推動貫徹磨耗極限標準;強化輪胎使用、檢測環節的磨耗極限控制。針對屢禁不止的土法煉油,工信部也明確提出工商聯手,禁止廢輪胎流入土法煉油和小再生橡膠生產企業。
此外,工信部還將嚴格市場準入,出臺輪胎翻新、廢輪胎加工利用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及建立企業名錄公告制度,淘汰工藝落后的生產企業。《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對達不到國家強制性質量、環保、能耗標準的企業,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將依法給予處罰和采取強制性淘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