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措施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監管
2011-1-28 來源:中國化工報
關鍵詞:危險廢物 環境違法
新春到來之際,江西省環保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從注重源頭預防、建立聯動機制和加強責任追究三方面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監管,防止危險廢物非法轉運和異地排放。
該省要求,各設區市要注重源頭預防,加強本轄區排污企業特別是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經營報告等管理制度,加大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巡查力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許可制度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同時,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相鄰行政區域環保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報制度,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的作用,廣泛動員公眾參與,鼓勵群眾對異地排污行為進行舉報。此外,還要加強責任追究,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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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