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29和31項分別是,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劑法常規氨綸生產工藝和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劑法腈綸生產工藝,其中前者最遲于2011年前淘汰,而后者淘汰期限為2013年。
目錄表示,有淘汰計劃的條目,根據計劃進行淘汰;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已過淘汰期限應立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