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張女士在超市里買了一只“順美”牌筷籠,發現筷籠上的紙質標簽不僅標明了“生產日期”,還標明其“保質期”為5年。張女士大吃一驚,食品飲料等商品肯定是有保質期的,但塑料制品也有保質期嗎?過期之后能否用呢?
張女士在超市里仔細查看,發現大多數塑料制品如臉盆、洗菜盆、儲物籃等日常用品,只標識生產日期,沒有標識保質期。但是,大多數塑料飯盒、奶瓶都標識了這兩項。
記者得知此事后,隨機詢問了一些市民,發現大多數人像張女士一樣,對于塑料制品保質期一無所知。
記者隨后咨詢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士,質監人士介紹說:塑料制品在外包裝上標識“保質期”,目前國家對此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使用塑料產品最關鍵的是溫度條件,一般而言,只要在產品標注的溫度環境內使用,該產品不會分解出有毒物質;塑料制品的使用年限一般為3到5年,過期后可能會出現老化、易脆的現象,影響產品的性能,但不一定會讓人中毒。
質監人士提醒市民:購買塑料飯盒、奶瓶、水杯等食品級塑料制品,事關人體健康,最好在保質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