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為了組織實施福建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方案,加大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培育先進制造業基地,福建省經貿委編制下達了《福建省產業調整和振興2011年重點項目計劃》。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適當的政府投資補助扶持,以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振興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工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悉,產業調整振興重點項目技術設備投資補助范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重點支持百億企業、千億產業集群(基地)和完善產業鏈延伸采用先進裝備實施技術改造項目,以及省政府有專題會議紀要的重大技改項目等。
據了解,福建省產業調整振興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和標準:專項資金采取項目投資補助方式分批安排。視年度資金規模情況確定: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下的項目,按其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3%給予補助;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其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5%給予補助;對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低于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的,不考慮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0萬元。結轉項目已連續兩年獲補助的不再考慮技術設備投資補助。項目可在建設期內累計設備和技術投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