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報8月11日、22日刊發了《橡膠廠突然停工上百人好生發愁》一文及后續新聞,報道了海南省儋州市隆發橡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發公司”)被暫停發售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和增值稅發票,導致公司無法正常收購和銷售橡膠而被迫停工一事。近日,隆發公司將儋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以下簡稱“國稅二分局”)告上法庭。該案今天上午在儋州法院開庭。
據隆發公司介紹,今年5月初,儋州國稅局來到隆發公司檢查,認為該公司會計核算存在問題。并于5月18日起調取其全部會計賬簿、憑證等進行稅務檢查。7月15日省國稅局稅務稽查局又將該公司所有會計賬簿、憑證等調走進行稅務檢查,至今未出檢查結論。今年7月8日,國稅二分局以隆發公司涉嫌“會計核算不健全”為由,下發通知:自7月1日起隆發公司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橡膠加工企業只有先從國稅部門領取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才能繼續收購橡膠原料進行抵扣增值稅,否則橡膠加工企業既無法收購橡膠,且加工出來的橡膠也無法銷售。由于儋州國稅未公布檢查結果,暫停向該公司發售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增值稅發票,就導致隆發公司停工至今。隆發公司認為,國稅二分局做出暫停供票的行政處罰行為違反了法定程序,請求法院撤銷國稅二分局暫停供票的行政處罰行為。
對此,國稅二分局辯稱,他們于7月8日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征稅和發票管理行為,不是行政處罰行為,無需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國稅二分局還當庭表示,該公司會計核算不健全,存在若干問題。國稅二分局認為自己程序正當。
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