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安監局日前透露,2011年,該省將在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企業范圍包括全省危化品生產企業、批發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按照企業規模確定繳納保險費的標準,實行全省統一保險條款、統一賠付標準并全省統保。
據介紹,責任保險根據該省危化品企業的實際狀況,按照低保費、高賠付、高保障、多功能的原則,充分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視企業類型和規模不同分別制定保費,實行差別費率。不同企業保費標準和責任限額不盡相同,以減輕企業流動資金的壓力,達到滿足事故發生后善后處理的需要。
規模劃分包括企業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生產企業分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4類,其中從業人員數4000人及以上,銷售額6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8萬元及以上為危化品特大型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儲存企業分小型、中型、大型3類。
根據國家有關提高工傷事故一次性賠償標準的要求,規定死亡的賠償限額不低于40萬元/人,傷殘人員按照傷亡賠償比例確定賠償限額。以特大型生產企業為例,年度基本保費8.5萬元,累計賠償限額為5000萬元。
遼寧省安監局負責人表示,對拒不投保的,視為未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可以對其暫緩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手續。同時,在日常安全生產執法監查工作中,還將安全生產責任險作為一項內容進行監督檢查,以推動危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