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已經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條例》。黃毅介紹,新《條例》中的具體條目由74條增加到101條,改動的地方比較多,重要的改動有5處。
新《條例》建立了;肥褂冒踩S可制度。指出,化工企業生產的終端產品雖然不是;罚窃谏a過程當中使用了危化品也必須依法申請辦理;肥褂玫陌踩S可證才能從事生產。同時,適當下放了危化品經營許可審批權限,由過去的省級和市級安檢部門下放到市級和縣級安檢部門。
新《條例》完善了;穬群舆\輸的規定,有限制的適度放開;返膬群舆\輸,并實行分類管理。完善了;返怯浐丸b定的相關規定,補充了;翻h境管理的登記以及;肺锢砦kU性、環境危險性、毒理特性的鑒定。
新《條例》特別加大了對;飞a經營非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力度。如《條例》修訂規定:“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黃毅表示,新《條例》即將正式頒布實施,同時將加快制定相關配套的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強化對;返陌踩O管。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我國將進一步建立完善企業安全保障、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安全科技支撐、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應急救援、宣教培訓“六大體系”,確保完成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安全生產能力明顯提高、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等“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確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