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聚氨酯膠粘劑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發布單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1年3月21日
1、項目建設概況
上海化工研究院受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開展對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聚氨酯膠粘劑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現根據國家及本市法規及規定,向公眾進行第二次信息發布。
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對現階段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隨著項目實施進程及環評工作的開展,相關信息將完善或調整。
2、建設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聚氨酯膠粘劑項目
(2)項目地點:上海市青浦工業開發區新丹路506號
(3)項目所屬行業:C2662專項化學品的制造
(4)項目內容:本項目生產膠粘劑產品,產品產量為3528.8t/a。
(5)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將原青浦區重固鎮的烈銀化工有限公司搬遷到青浦工業開發區的烈銀廠區的標準化廠房內。搬遷后的企業,由于改進技術方案,產品得率提高了10%,固體廢物產生量相應減少了10%。項目符合產業規劃和工業布局規劃,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政策。運行過程中產生污染物均能夠有效處理,達標排放,符合清潔生產節能要求。環保措施與管理比較完善,能有效控制排污總量。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建成后不會改變當地環境區域等級。因此從環保角度評價,項目建設可行。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1)報告書簡本(鏈接)
(2)查閱期限
報告公開本在上海環境熱線網站可以查閱。有效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日內。
4、評價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上海烈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業開發區新丹路506號郵編:200000
評價單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5、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提出意見的公眾希望靠近項目地周邊3km范圍,征詢意見事項主要是:
①您對本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請簡要說明原因。
②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6、公眾意見反饋
(1)反饋方式
您可通過電話、傳真、發送信函、面談等方式向環評機構或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2)反饋時限
在本公示之日起10個日內。
7、信息發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發布起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