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全面落實《吉林市碳纖維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總體部署,推進碳纖維產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加快吉林國家碳纖維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建設步伐,吉林市出臺了推進碳纖維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促進碳纖維產業快速發展
一是建立碳纖維企業獎勵機制。現有碳纖維企業2011年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并且銷售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超過100%的,獎勵企業負責人30萬元;增幅超過200%以上的,獎勵企業負責人50萬元。二是支持碳纖維企業新產品開發。企業每開發1個新產品,市政府給予企業30萬元用于獎勵研發人員;對獲得發明專利的新產品,市政府給予企業50萬元用于獎勵研發人員。三是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碳纖維生產企業在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可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的150%攤銷。對企業新建碳纖維項目,免征城市配套費。
二、加強技術開發與人才保障,為碳纖維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一是鼓勵企業建立碳纖維研發中心。企業建立的碳纖維研發機構,經市、省和國家級認定的,市政府給予研發中心連續三年2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科研資金補助。二是支持碳纖維科技成果轉化。對碳纖維科研成果在吉林國家碳纖維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實施轉化正式投產后,視企業規模,給予企業50-100萬元的科技成果轉化補助資金支持;企業可以連續五年從實施該項成果銷售收入中按1%的比例提取獎勵和報酬,進入管理費用。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優先給予質押貸款貼息支持。三是加大碳纖維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對碳纖維產業發展急需引進與培養的高端人才,實行人才激勵政策,具體辦法按照《吉林市碳纖維高端人才引進與培養工作方案》執行。四是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鼓勵碳纖維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成立碳纖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組建碳纖維專家咨詢委員會,依托重點企業,建立吉林國家碳纖維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研發中心和碳纖維博士工作站。
三、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做大碳纖維產業規模
一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以企業為主體,按照產品上下游配套路線,組織現有碳纖維企業開展專項招商,力爭年內每戶碳纖維企業引進1-2戶企業。二是加大碳纖維產業招商引資推進力度。市經合局要重點圍繞碳纖維工業、民用、建筑補強等領域組織開展專項招商活動,將碳纖維專項招商列入全市招商引資計劃,并納入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考核。三是加大碳纖維專項招商獎勵。對于新引進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碳纖維招商項目,項目落地后,給予相關人員30萬元獎勵;對于新引進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碳纖維招商項目,項目落地后,給予相關人員100萬元獎勵。項目按期投產的,其土地出讓金市、區兩級留成部分全額獎勵企業用于項目建設。新建項目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用部分,分別由市、區財政作為扶持資金補貼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