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你喝酒了嗎?”“沒有!薄斑@么大酒味還說沒喝?你吹一下試試?”“怎么吹?”“對著我鼻子吹。有酒味,你肯定喝酒了!
這段對話發生在河北承德。上個月26日,石家莊的陳先生去承德辦事,晚上八點多和朋友吃完飯后駕車回賓館,遇到夜查酒駕。但讓他感到意外的是,交警不是用儀器測而是用鼻子聞。對此承德交警方面給出的解釋是,那天測酒器壞了,新買的沒有到貨。
縱橫點評:沒有檢測儀器依然上路執法,承德交警的精神可嘉但方法著實欠妥。酒駕查處事關司機的責任,更關乎他人的安危用,用原始的嗅覺代替科學儀器,誤抓了司機可能制造冤案,誤放了司機可能引發事故。交警是交通安全的保護傘,撐起這把傘的應該是交管部門科學謹慎嚴格認真的秉公辦事,而不是敷衍了事不顧責任的隨意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