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委員會出臺了相關的輪胎標簽法規——EC1222/2009,自2012年11月1日起,要求在歐盟銷售的轎車胎、輕卡胎、卡車胎及公共汽車輪胎必須加貼標簽,標示出輪胎的燃油效率、滾動噪聲和濕抓著力的等級,目標是到2020年歐洲能源消耗減少20%。
據了解,這一法規規定對輪胎三大性能進行了標準化規定:燃油經濟性(即輪胎滾動阻力要求),分為A到G共7個等級;潮濕路面抓地力等級,分為A到F共6個等級;道路噪聲等級,按照規定測試噪聲值分為3個等級:N≤LV-3,LV-3<N≤LV,N>LV,并用黑色標簽來表示。此項改革對車輛提出新的技術要求,增加具有先進安全技術的部件和裝備。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對歐盟出口輪胎產品的企業:應通過檢測認證及時調整產品生產中所出現的問題,提高合格生產率,滿足歐盟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