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旅游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十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2011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11年9月在全國開展以“建設質量強國 共創美好生活”為主題的“質量月”活動,引導和動員全社會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增強質量意識,積極參與質量發展事業,營造重視質量的良好氛圍,提升我國質量總體水平,推進全面建設質量強國步伐,加快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通知》圍繞著營造質量氛圍、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開展質量服務活動、開展質量整治和提升活動4個方面,提出了20多項具體活動內容,公布了“好質量 好生活”、“走質量強國之路 促發展方式轉變”等十條“質量月”活動宣傳口號。
其中,在扎實開展質量整治和提升活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方面,《通知》提出,要開展好重點行業質量提升活動,如圍繞輪胎制造、乳制品生產行業的重點和關鍵問題開展一系列活動,推動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規范行業發展,提升行業整體質量水平;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大力開展工程和通信服務質量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主辦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協調聯動,結合自身實際,做實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細化活動方案,強化宣傳,營造聲勢,確保“質量月”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打造“質量月”活動品牌。各地質檢兩局要加強合作,共同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主動聯合當地各相關部門,結合“質量月”活動主題,積極推進質量興市、名牌戰略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的推廣等工作。要加大對“質量月”活動開展情況的檢查和督促,避免“質量月”活動走過場,活動的情況要及時總結上報。在全國“質量月”活動結束后,各地應于10月31日前對“質量月”活動做好總結工作,對活動期間組織好、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