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浙江省環保廳通過媒體通報了全省十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常山某廢橡膠煉油廠列入“黑榜”。浙江經視新聞評論員舒中勝在一檔廣播節目中開炮稱:“既然都通報了,還用個‘某’字,真不知道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昨天,記者針對此事做了深度采訪。
橡膠煉油項目未批先產
被曝光的廢橡膠煉油廠位于常山縣大橋頭鄉永旺村,系紹興人吳某投資興辦。
“去年該煉油項目工程建設前期,局里就不斷接到當地村民投訴,擔心煉油項目會造成污染,影響村民的正常生活。”常山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稱,接到投訴后,該局馬上赴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當即對當事人進行勸阻并下達了意見書,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
不過,吳某并沒有采納環保部門的意見,并在今年1月底建成了4條廢橡膠煉油生產線,3月份開始煉油。
“黑煙冒起來就像墨一樣,臭氣難擋!”當地一位村民說,由于該廠未配套完善的污染治理設施,污染嚴重,村民反映十分強烈,他們也多次到環保和信訪部門投訴。
煉油廠被強制關停
據了解,吳某的煉油項目屬于土法煉油,為國家產業政策目錄中限制類項目。針對該廠未經審批擅自建設并投入生產,且污染嚴重的違法事實,今年6月1日,常山縣環保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橡膠煉油項目停止生產,并處罰人民幣9萬元。
為了防止工廠偷偷開工,6月7日,縣環保局還致函縣供電局,請求供電局停止向該廠供應生產用電。不過,7月22日,供電部門在采取停電措施后,相關部門仍發現該廠采取惡劣手段繼續違法生產,當即責令該廠于8月10日前主動拆除生產設備。
前天,常山縣環保局以“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建設廢橡膠煉油項目,并投入生產”為案由,向常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
“舒中勝誤會了!”
常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縣環保局在處理該案件時程序合法,處理得當。“我們在報送環境違法典型案例時,按照要求一般都不寫出具體的違法企業名稱。”為了證明此觀點,常山縣環保局專門向記者傳真了一份《浙江環境監察》內刊,在通報的全省案件中,無一家企業名字明確標出,全部采用“某”字樣。
“這家非法煉油廠沒有經過審批,本來就沒有名字,屬于‘黑工廠’,舒中勝誤會我們了!”這位負責人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