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炭黑分會日前發出通知,針對8月30日印度商工部決定對原產于中國、澳大利亞、俄羅斯和泰國的橡膠用炭黑啟動反傾銷期中復審,號召國內炭黑企業積極應訴,相關涉案企業可參與行業無損害統一抗辯或單獨傾銷應訴。
通知稱,此次期中復審屬于全面復審,即印度商工部將全面審查原審調查中所涉及的所有事項(包括傾銷和損害)。印度商工部將根據復審中各方提交的資料,重新計算各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和損害幅度,進而改變原審的反傾銷稅率,重新裁定各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率和未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率。傾銷調查期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07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中橡協炭黑分會秘書長丁麗萍介紹,此次印度汽車輪胎生產商協會申請復審的理由是,涉案國對印度的出口價格顯著提高從而導致到岸價格顯著提高,同時原材料價格明顯下降導致印度國內產業的損害價格也明顯下降,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損害幅度下降,從而有必要對原來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降低原有的反傾銷稅率。
丁麗萍分析,由于申請人申請復審的理由是復審期間損害幅度相對于原審有所降低,因此此次期中復審如果成功應訴,涉案企業將會取得比原審稅率更低的反傾銷稅率甚至零反傾銷稅率。
據悉,2010年中國共出口炭黑22.5萬噸,其中出口印度2.2萬噸,占10%左右。本案原審于2009年12月24日終裁,裁定中國企業的反傾銷稅為0.089~0.423美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