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27日在斯特拉斯堡通過一項修改歐盟出口規定的立法決議,以加強對歐盟國家出口所謂“雙重用途產品和技術”的檢查限制。
歐洲議會稱,這些“雙重用途產品和技術”是指既可民用又可軍用的產品和技術,其中包括化工產品、通信設備或軟件。
此前,歐盟國家出口此類產品并不需要歐盟批準,成員國可自行決定對其出口產品的檢查。
此外,決議還禁止向受到歐盟理事會、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或聯合國武器禁運制裁的國家出口“雙重用途產品和技術”。
決議要求歐盟委員會每年向歐洲議會提交一份關于此類產品和技術的出口年度報告,以加強歐洲議會對出口批準程序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