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提案,建議將鉻酸鉻、氫氧化鉻酸鋅鉀、鋅黃(C.I.顏料黃 36)、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RCF)、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RCF)、甲醛苯胺共聚物、鄰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DMEP)、鄰甲氧基苯胺、對特辛基苯酚、1,2-二氯乙烷 、二乙二醇二甲醚、砷酸、砷酸鈣、砷酸鉛、N,N-二甲基乙酰胺、4,4’-亞甲基雙-2-氯苯胺(MOCA)、酚酞、疊氮化鉛、2,4,6-三硝基苯二酚鉛 、苦味酸鉛等20種化學品列為高度關注物質(zhì)(SHVC)。
在這20種化學品中,19種物質(zhì)被提議列為SVHC的原因是它們具有致癌性和/或生殖毒性,可能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同時,根據(jù)REACH法規(guī)第57(f) 條款,其中的對特辛基苯酚物質(zhì)也需要受到高度關注,因為它可能擾亂人體的內(nèi)分泌系統(tǒng),并且對環(huán)境潛在嚴重危害。其可能的用途為用于制造聚合物前體和聚氧乙烯醚。同時亦可用作粘合劑,涂料,油墨和橡膠制品中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