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問題成為制約
雖然成效初顯,但是在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普遍存在低、小、散的特點。低是指再生產品檔次低,附加值低;
小是指企業規模小,一直都是個體經營,沒有形成規模;散是指企業布局分散,存在安全隱患,也存在無序競爭等現象。
二是沒有形成產業集群。各回收企業各自為戰,小而分散。浙江省慈溪、蒼南等地已經形成廢舊紡織品集中地,但是沒有主管部門牽頭建立規范、有序、區域性的集散中心,規范該行業的交易行為。
三是沒有骨干企業參與。從事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的企業一般均是小型個體企業,或者部分紡織企業的一個部門參與小規模回收,用于自產自用。目前尚沒有一家大型的龍頭企業從事大規模、高值化、資源化的再生利用。
四是產業鏈、價值鏈沒有形成。受利益機制的影響,傳統的回收經營企業已經退出紡織廢料的回收經營業務。因此缺少了培育行業龍頭企業的市場基礎,小而散的個體企業再生產品檔次低,附加值不高。因此,沒有形成紡織品再生利用的上下游的產業鏈,不能形成良性循環。
五是尚未形成政府主導、群眾接受的社會環境。我國目前與經濟發達國家在宣傳教育和群眾接受程度方面差距巨大,甚至救災服裝和家用紡織品也停止舊產品捐獻,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領域還缺乏政府的積極引導、宣傳教育和政策扶持。
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是發展方向
鑒于我國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的總體情況,“十二五”期間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應該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首先是要借鑒先進模式,選擇試點區域,探索建立廢舊紡織品回收體系,充分借助廢舊物資回收公司、社區或街道居委會、專業回收公司3條渠道的力量,因地制宜進行定時定點回收,從軍警服回收、職業裝及制服回收和民用紡織品回收三個領域探索建立廢舊紡織品回收體系。
其次是開發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倡導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相結合,培育專業化企業和規模化產業集群,通過產學研用相結合,拓寬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途徑,開發、引進、推廣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確定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技術路線圖,形成廢舊紡織品梯級利用技術支撐體系,培育具有成套處理裝備和工業化生產能力的企業,形成分揀、拆解、加工、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完整的產業鏈條,鼓勵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企業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在全國重點區域建立若干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基地。
再者是研究制定有關產業扶持政策及管理辦法,借鑒國外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研究制定我國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優惠政策、鼓勵措施和管理辦法,從政策法規、宏觀管理、市場環境、價格體制、標準建設等方面入手,為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企業提供政策扶持和產業化指導。
最后要開展跨行業、跨領域合作,拓展再生利用產品市場,開拓再生利用產品的種類,鼓勵廢舊紡織品在紡織、建材、汽車、農業等行業的利用;通過軍品和民品相結合,政府采購和市場行為相結合,擴大再生產品銷售渠道;同時,積極與民政、婦聯、紅十字會等部門和組織溝通協調,探索再生產品在抗震救災和慈善等領域的應用。
(作者單位: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總后勤部軍需裝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