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業“暴利稅”起征點上調
2012-1-6 來源:新京報
關鍵詞:暴利稅 石油特別收益金 中石化
新京報報訊 石油企業呼吁多時的提高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終于一錘定音。中國石化昨晚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昨日收到財政部關于提高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通知。依據通知財政部決定從2011年11月1日起,將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提高至55美元。起征點提高后,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仍實行5級超額累進從價定率計征,按月計算、按季繳納。
所謂“暴利稅”,即石油特別收益金,是指在國內原油銷售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時,國家按一定比例從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所獲得的超額收入中征收的特別收入。起征點提高意味著石油公司將向政府少交稅。
目前石油特別收益金的起征點為40美元。該規定自2006年3月26日實施,按5級超額累進從價定率的方式,繳納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比率為20%至40%。征收的初衷是希望通過對上游征稅補貼下游行業和弱勢消費群體。
按中信證券此前的計算,若起征點提高10美元,經測算中石化所需繳納的“暴利稅”將減少86億,中石油將減少225億元。此前兩大石油巨頭均表示煉油虧損成本壓力大,并呼吁上調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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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